一、处室职能
艺术创作与实践处是学校运行艺术创作与展演活动的行政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能是艺术创作项目的运行管理、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推广。具体职责是:在艺术创作中坚守“二为”方向,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艺术创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发挥文艺引领风尚、教育人民、服务社会、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。具体开展以下业务工作:
(一)统筹规划、协调国家重大主题创作及展演等校级展演活动;
(二)负责全校创作激励机制的建立、运行与完善,完成创作成果奖励等评选工作;
(三)负责全校国家及省级艺术基金、校级创作立项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等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结项的管理工作;
(四)负责全校国内外省级以上重要艺术赛事的发动、组织工作;
(五)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工作,配合上级部门艺术实践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,协调全校创作展演服务社会工作。
(六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岗位及职责
岗位 | 姓名 | 职责 | 办公电话 |
处长 | 尹悟铭 | 1. 全面主持处室整体工作。 2. 全面负责各类校级展演活动的统筹、规划、协调工作。 3. 全面负责全校创作激励机制的建立、运行与完善。 4. 全面负责全校各级基金艺术项目及校级创作立项的申报、立项、结项的管理工作。 5. 全面负责全校国内外省级以上重要艺术赛事的发动、组织工作。 6. 全面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工作。 7. 全部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艺术实践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,以及创作展演服务社会工作。 7. 全面负责“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”社会美育服务与推广工程、艺术精品创作登原攀峰工程的整体实施工作。 8. 全面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外其他部门及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。 9. 全面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 83498101 |
副处长 | 李荣国 | 1. 配合处长开展处室相关工作。 2. 分管美术设计传媒类校级展演活动的规划、统筹、协调工作。 3. 分管美术设计传媒类创作成果的奖励、认定等工作。 4. 分管各级艺术基金项目及校级创作立项的申报、立项、结项的管理工作。 5. 分管学生优秀造型艺术作品收藏评审及藏品管理工作。 6. 分管上级部门交办的美术设计传媒类艺术实践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,以及美术设计传媒类创作展演服务社会工作。 7. 辅助完成“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”社会美育服务与推广工程、艺术精品创作登原攀峰工程的整体实施工作。 8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 83498477 |
副处长 | 任洁 | 1. 配合处长开展处室相关工作。 2. 分管音乐舞蹈表演类校级展演活动的规划、统筹、协调工作。 3. 分管音乐舞蹈表演类创作成果的奖励、认定等工作。 4. 分管上级部门交办的音乐舞蹈表演类艺术实践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,以及音乐舞蹈表演类创作展演服务社会工作。 5. 辅助完成社会美育服务与推广工程、艺术精品创作登原攀峰工程的整体实施工作。 6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 83498330 |
展演科 | 戴韵、洪波 | 1. 负责全校创作相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制定与修订工作。 2. 负责音乐舞蹈表演类展演活动联动协调的具体工作。 3. 负责国内外省级以上音乐表演类重要艺术赛事以及江苏省教育厅“学校美育评价智慧平台”相关专项申报发动、组织的具体工作。 4. 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具体管理工作。 5. 负责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。 6. 负责江苏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创新与成果培育中心联络处、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联盟秘书处的具体工作。 7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 83498330、83498477 |
创作管理科 | 陈麒旭 | 1.负责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专员的具体工作。 2.负责各级艺术基金项目及校级创作立项的申报、立项、结项的具体管理工作。 3. 负责创作成果奖励评定、学生优秀造型艺术作品收藏评审及藏品管理的具体工作。 4. 负责美术设计传媒类展演活动联动协调的具体工作。 5. 负责国内外省级以上美术设计传媒类重要艺术赛事申报发动、组织的其他工作。 6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 83498477 |